十年的爱情长跑,我自以为是他的终点。
直到我发现他新买的婚房房本上写着他白月光的名字。
我选择放手,与相亲对象领证。
然而婚礼当天,他却发疯冲进礼堂,泪流满面地求我原谅,说他爱的人始终是我。
“我们领证吧。”
“好,等我回来。”
挂了电话,我的手里攥着那个烫金的房产证,指尖发白。
与此同时,客厅的电视还开着,正在重播他上午的专访。
主持人在问完所有问题后,突然八卦道:“付先生,听说您最近购置了豪宅,还定制了钻戒,是不是好事将近?”
我抬头看向屏幕,付之行穿着剪裁得体的深灰色西装,嘴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。
“是的,我确实要结婚了。”
我浑身一颤,“和一位我等了她十年的女孩。”
手中的房产证“啪”地掉在地上。
翻开的内页上,户主姓名那一栏赫然写着“林若初”三个字。
林若初,十年前付之行的初恋,那位让他念念不忘的白月光。
我踉跄着后退,撞倒了身后的花瓶。
清脆的碎裂声让我想起十年前的那个雨夜,付之行浑身湿透地站在我家门口。
他说林若初出国了。
他说终于看清了谁才是真正爱他的人。
这十年,我陪着他从一无所有到功成名就。
他胃病发作的深夜,是我守在病床前;他公司资金链断裂的时候,是我抵押了父母留下的房子;他应酬喝醉的每个夜晚,是我开车去接他回家。
我以为,我等到了。
电视里,付之行的声音还在继续:“她很特别,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女人。”
我扯了扯嘴角,眼泪却不受控制地往下掉。
是啊,林若初当然特别,特别到让他愿意等十年,特别到让他买下千万豪宅作为婚房,特别到让他当着全国观众的面说要娶她。
那我呢?
我与付行之是高中同桌,那个时候起我就喜欢上了他。
为了能和他上同一所大学,我放弃了去985的机会,选择了他想去的学校。
那时我以为,只要离他近一点,总有一天他会看到我。
到了大学,我开始主动追求他。
每天早起为他买早餐,在他打球时守在球场递水,熬夜帮他整理复习资料。
他生病时,我翘课去照顾他;他心情不好时,我陪他在天台喝酒到深夜。
我以为,只要我付出得够多,他终会被感动。
直到那天,我看到他拦住林若初告白,结果失败了。
后来,他变成了林若初的舔狗,我看着他将我曾为他做过的一切,都给了另一个人。
毕业后,林若初跟着富二代男友出国了。
那天晚上,大雨倾盆,他敲响了我的房门,浑身湿透。
他说你才是最爱我的人。
因为这句话,我在他身上消磨了十年。
陪他创业,从一无所有到公司上市。
我见过他无数个深夜伏案工作的背影,也见过他酒醉后脆弱的样子。
我以为,这就是爱情。
上周,我在他办公室的抽屉里看到了别墅的购房合同和钻戒的收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