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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妖行沈慕歌秦争小说

独酌花间酒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竹叶村只有一百多户人家,距离最近的镇子也有几十里,因背靠大山,资源还算丰富,村民大多数会卖些山货增加收入。村子虽然不大,但是十六年来,绝大部分人家沈慕歌甚至都没和他们打过交道。清晨的阳光透过树荫,斑驳的洒在村里的石板路上,石板路弯弯曲曲,有的地方摩挲得光亮,有的地方两边长满青苔。沈慕歌背着竹篓,哼着小曲儿,踩着石板路上山寻山货。七岁时,沈慕歌就能自己一个人上山了,半妖体质,一半的妖族血统没有赋予她太多的能力,唯有体力和眼力略胜于常人。因此,她也比较容易找到更多更好的山货。出了村子,有一条小河自西向东流过,河面上横跨着一座石桥。沈慕歌抬头望去,只见石桥中间坐着一个人,那是一位老道士,衣衫褴褛,破旧的道袍上满是补丁。头发花白且杂乱,随意...

主角:沈慕歌秦争   更新:2025-03-06 14:40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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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沈慕歌秦争的其他类型小说《半妖行沈慕歌秦争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独酌花间酒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竹叶村只有一百多户人家,距离最近的镇子也有几十里,因背靠大山,资源还算丰富,村民大多数会卖些山货增加收入。村子虽然不大,但是十六年来,绝大部分人家沈慕歌甚至都没和他们打过交道。清晨的阳光透过树荫,斑驳的洒在村里的石板路上,石板路弯弯曲曲,有的地方摩挲得光亮,有的地方两边长满青苔。沈慕歌背着竹篓,哼着小曲儿,踩着石板路上山寻山货。七岁时,沈慕歌就能自己一个人上山了,半妖体质,一半的妖族血统没有赋予她太多的能力,唯有体力和眼力略胜于常人。因此,她也比较容易找到更多更好的山货。出了村子,有一条小河自西向东流过,河面上横跨着一座石桥。沈慕歌抬头望去,只见石桥中间坐着一个人,那是一位老道士,衣衫褴褛,破旧的道袍上满是补丁。头发花白且杂乱,随意...

《半妖行沈慕歌秦争小说》精彩片段

竹叶村只有一百多户人家,距离最近的镇子也有几十里,因背靠大山,资源还算丰富,村民大多数会卖些山货增加收入。
村子虽然不大,但是十六年来,绝大部分人家沈慕歌甚至都没和他们打过交道。清晨的阳光透过树荫,斑驳的洒在村里的石板路上,石板路弯弯曲曲,有的地方摩挲得光亮,有的地方两边长满青苔。
沈慕歌背着竹篓,哼着小曲儿,踩着石板路上山寻山货。
七岁时,沈慕歌就能自己一个人上山了,半妖体质,一半的妖族血统没有赋予她太多的能力,唯有体力和眼力略胜于常人。
因此,她也比较容易找到更多更好的山货。
出了村子,有一条小河自西向东流过,河面上横跨着一座石桥。
沈慕歌抬头望去,只见石桥中间坐着一个人,那是一位老道士,衣衫褴褛,破旧的道袍上满是补丁。头发花白且杂乱,随意地束在头顶。
老道士的身边放了两个酒葫芦,浓浓的酒香飘出很远。
沈慕歌从他身边小心的走过,原本闭眼假寐的老道士却突然叫住了她。
“汝之命途,磨难重重,守正心,行正道,方可有转机。”
沈慕歌停下脚步,再次打量了一下醉眼朦胧的老道士,决定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背着竹篓就要离开。
“近日恐有血光之灾,当慎之。”
沈慕歌的脚步顿了顿,她转过头向老道士摆摆手,“多谢道长提醒。”
望着沈慕歌离去的背影,老道士拿起地上的酒壶,摇摇晃晃起身,自言自语的说道:“汝之运数,全在一心之择,当慎之!慎之!”
......
沈慕歌今日翻了两座大山,下午太阳落山之前,她背着满满一竹篓山货下山。
今天她的运气很好,居然收获了四株黄芝、两株白芝,还采到了一株罕见且有起死回生之效的碧灵草!
有了这些,她就可以为娘亲熬药食,让她早日康复了。
一路下山,她还顺手采摘了一把五颜六色的野花,路过村子里一处篱笆墙院落,沈慕歌推门而入。
“张婆婆,今日我捉了两只山鸡呢,一会儿呀,您起锅烧油,来个山鸡炖蘑菇!”
话音落下,沈慕歌并没有见到平日里早早就迎她出来的白发老婆婆。
“张婆婆?”
沈慕歌推开房门,屋内空无一人。
“咦?奇怪,这个时候张婆婆怎么不在家?”
沈慕歌在院子里找了个竹筐,把一只山鸡扣在下面,竹筐上又压了一块石头防止山鸡飞走。
她轻轻关上院门,又来到了不远处的一户人家。
这户人家的孩子是村里唯一一位她的朋友,名秦争。虽然秦争父母没有表现出对沈慕歌的喜爱,但是也未反对他们的儿子和沈慕歌做朋友。
每次有好的山货,沈慕歌也会给秦争一份。
她拎着剩下的一只山鸡,敲了敲秦争的家门。
“秦争!在不在家?我今日猎到了山鸡,还有灵芝,送你一份啊!”
沈慕歌等了半晌,回应她的只有微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。
“怎么都不在?”沈慕歌有些疑惑。
不止如此,沈慕歌突然发现村里安静的可怕,听不到任何犬吠鸡鸣,看不到任何人走动。
往常这个时间,大多数人家都开始准备晚饭了,因此能看见村里袅袅的炊烟。
但是今日,半分炊烟不见。
沈慕歌觉得心口发闷,她加快脚步往家里跑。
急不可耐的推开家门,是死一般的安静。
“娘亲,我回来了。”
没有人应答。
堂屋的地面上散落着针线布料,那是娘亲为她缝制的衣裳,用的是一块质地软绵的布料,上面有桃花,飞鸟,她喜欢的不得了。
她找遍了家里大大小小的地方,没有娘亲的任何踪迹。
没有打斗痕迹,没有血迹,散乱一地的针线,沈慕歌猜测娘亲是遇到了突发事件。
孤独的站在院中,她心如擂鼓,咬了咬牙,冲出院子。
她第一次推开了竹叶村一百一十二户人家的大门,无一例外,村民全部失踪,甚至村里的牲口也一同不见了踪迹。
仿佛所有活物全体人间蒸发。
“怎么会这样?人都去哪儿了?”
沈慕歌喃喃道,心中的不安愈发清晰,她不顾疲倦,把村子周围的树林草丛全都翻找了一遍,直到黑暗如墨般渐渐浸染了整个世界,月亮悄然升起。
她跌跌撞撞的回到家中,散落在地的绣花针在月色中反射出一抹幽冷。
沈慕歌小心的收拾着针线布料,突然她感觉手指突然被什么东西刺到,一股尖锐的疼痛瞬间让她清醒几分。
棉布下,是一座玲珑的小塔。
尖锐的塔尖上还沾有她手指的鲜血,原本乌黑的塔身自塔尖开始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通体闪耀着金色与银色交织的华丽色彩。
塔的造型奇特,底层是精致的八角形基座,上面雕刻着繁复的花纹,似古老的符文。
塔身层层叠叠,如同一朵盛开的金属之花,每一层都有着独特的装饰,或镶嵌着璀璨的宝石,或刻着细腻的浮雕。
这座小巧玲珑、富丽堂皇的金属塔让沈慕歌惊叹不已。
不及她仔细端详,小塔倏忽飞出了屋子,速度之快,宛若流星。
等沈慕歌反应过来,小塔早起消失的无影无踪。
一股熟悉的,淡淡的酒香突然飘了过来,沈慕歌想到了早上遇见的老道士。
他还在村子里!
沈慕歌飞快的跑出来,寻着酒香,来到了村口的老槐树下。
槐树的树干稳稳的托着一个熟悉的身影,破旧的道袍在月光下泛着微光。
老道士面容清癯,不怒而威,“汝乃半妖,安有乾坤塔?”
沈慕歌皱眉,“道长,那塔您应该也看见它飞走了吧?怎么能说是我的?”
老道士飞身下树,如履平地。
“乾坤塔,可镇世间一切邪祟。凡妖魔鬼怪、魑魅魍魉,乃至邪异之人、恶神之属,遇之则惧,近之则伏。上刻符文,皆为镇邪之咒,熠熠生辉,威不可犯。塔基稳固,如泰山之磐,八方之邪不得动其分毫。”
老道士的话让沈慕歌觉得,那个小塔似乎很厉害的样子,却不知为何吸了她的血,华丽丽变身后就飞了。
“乾坤塔数万载未现于世,汝之血居然可唤醒之。”
“道长。您说话文邹邹的,我不关心什么乾坤塔,我只想知道我娘亲还有村里人为何都不见了?”
老道士拿出葫芦,又喝了一大口酒,“被妖抓走了。”
“什么?!”沈慕歌知道妖族和人族会偶尔有摩擦,但是像这样大规模掳走整村人,还是闻所未闻。
“道长。您可有办法把人救回来?”
老道士摇摇头,“贫道......打不过。”
沈慕歌:......
老道士话锋一转:“不过,有一个人或许可以。”
沈慕歌大喜:“是谁?”
老道士伸出枯瘦如柴的手指,指向沈慕歌
“汝可往!”

沈慕歌带着玉坠回了小院,李婆见她回来关切的问她是否找到了百事通。
沈慕歌想了想,她自己也不确定是找到了还是没找到。
楚星河和洛秋心,他们二人身手不凡,楚星河那充满诡异的藤篮,岂是普通人拥有的东西?洛秋心看上去柔柔弱弱的女子,支撑起百年老店且是清岚城顶级酒楼,又岂是普通女子?
也许百事通就是他们二人之一,也有可能他二人谁都不是。
沈慕歌仔细端详手中的玉坠,其材质晶莹剔透,在夕阳的映照下,透着微微的暖意,是一块质地上乘的玉石。
握着楚星河的“人情”,沈慕歌耐心等了两日,又见到了季怀泽。
他还是一副温润如玉的世家公子模样,对沈慕歌彬彬有礼。
“沈姑娘这几日可还住的习惯?”
沈慕歌微微点头,“住的很好,李婆带我去吃了特别好吃的早点,还逛了夜市,买了好多清岚城的小点心。”
清岚城的芙蓉糕着实让沈慕歌念念不忘,不得不说,长这么大,除了她娘亲做的之外,在外边还是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糕点。
那家卖糕点的铺子,门面不大,宾客络绎不绝。
“张记的糕点向来可口。再过几日就是六宗大会了,你可有想好如何参加?”
见季怀泽主动提及此事,沈慕歌将那枚玉坠放在茶桌上。
“前两日我在街上打听六宗大会的事情。遇到了一个名为楚星河的人,他告诉我,入六宗大会要么三百金买门券,或者通过世家举荐参与弟子选拔。他给我了一个玉坠,说是......季家欠他一个人情。”
季怀泽漫不经心扫了一眼桌上的玉坠,问道:“所以,你想借那个人的人情让季家帮你?”
“我没有三百金,且这不是小数目,将来入妖域是生是死,我自己都不知道,所以谁借我钱,谁有可能将来当冤大头了。”沈慕歌看似无所谓的说道,“不过我可以用这个玉坠试一试,况且我也没白用,我也答应了楚星河帮他做一件我力所能及的事情。我们互惠互利。”
季怀泽轻叹一声:“说起来,这倒是我疏忽了。我本就是季家人,理应帮你才是!可惜我只是一个旁支,家主那里......”
“你已经帮我跟多了,明日我便去季府,若能见着家主,我想去试一试。”
看着沈慕歌斗志昂然的模样,季怀泽未再多言,只与她谈论了一些清岚城的逸闻趣事,便离开了。
而沈慕歌则根据从季怀泽和李婆口中打听来有关季家家主的信息,分析了很久。
次日,沈慕歌精心打扮一番后,来到季府。
只见季府门前车水马龙,拜访之人络绎不绝。她在人群中努力向前挤去,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来到府门处。
门房见她衣着普通,拦住了她的去路:“姑娘,今日季府贵客众多,若无要事,请改日再来。”
沈慕歌急忙说道:“我有要事求见家主,嗯,就是城南的百事通先生让我带了东西给季家家主,烦请通传一声。”
门房上下打量了她一番,满脸狐疑,但还是进去通报了。
沈慕歌深吸一口气,暂时就借百事通的名号来用一用吧。
不多时,门房出来,引着沈慕歌来到一处偏厅等候。
直至日暮西沉,沈慕歌饿的肚子咕咕叫,一位管家模样的人才走了进来,对沈慕歌说道:“姑娘,请随我来。”
沈慕歌跟随他一路走过很多回廊,这才来到一处灯火通明的厅堂之内。
上首的太师椅上坐着一位中年人,他身着一袭深色长袍,衣摆处绣着精致的暗纹。身形高大挺拔,虽已过中年,却丝毫不显老态,反而散发着一种沉稳的力量感。
他的面庞轮廓分明,剑眉斜飞入鬓,眉下一双深邃的眼眸犹如寒潭,目光锐利,高挺的鼻梁下,薄唇紧抿,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。
沈慕歌知道,这位就是家主了,当朝的太师大人季无垠。
她规规矩矩行礼,语气虔诚。
“白马镇竹叶村沈慕歌见过季大人。”
季无垠抬眼看了她一瞬,开口道:“你说百事通托你带了东西来?”
沈慕歌赶紧掏出用丝帕包裹的玉坠交于旁边的管事。
待管事将玉坠呈至季无垠面前,他冷峻的面容起了一丝波澜,周身瞬间散发出一股无形的威压。
沈慕歌低下头,不敢与他对视。
“说吧,你来找我,所求何事?”
沈慕歌感觉有些意外,看来这个玉坠还真是个“人情”。
“季大人,过几日就是六宗大会,我想请大人举荐我去参加弟子选拔!”
“你?百事通的分量还不足以让我破例去举荐一个小丫头。我季家百年来只举荐过六人,且个个都是人中龙凤。”
季无垠又恢复了先前不怒自威的气场,话语里的意思很明显。
沈慕歌站在那里,微微扬起下巴,双唇紧抿,脸颊因为紧张而泛起一抹淡淡的红晕。
她深吸一口气,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,“季大人,若能入六宗大会一观,我一定铭记季家大恩。”
季无垠随意的挥挥手,“此事无需再谈,你回吧。”
管家走过来便要领着沈慕歌出去,此时只见天际之上,一道剑光如流星般划过,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
一个年轻的男人御剑而来,衣袂飘飘,仿若仙人临世。
他身着一袭白色长袍,长发如墨,随意地束在脑后,几缕发丝在风中飞扬,更添几分洒脱不羁。
他的出现,让在场众人惊喜万分。众人纷纷仰头望去,眼中充满了敬畏和羡慕。
他是季家三百年来唯一一个修士,也是唯一一个短短三年就突破到灵海境的天才修士,季怀恩。
季无垠则直接起身,大步流星的走到季怀恩身边,高兴地拍了拍他的肩膀,笑道:“恩儿怎么得空回来?莫不是也为了六宗大会?”
季怀恩颔首,“父亲,孩儿确为六宗大会而来。师尊和众师兄弟已去城外桃源山,我先回来看看父亲,明早再去桃源山。”
“好!”季无垠眼中难掩慈爱,“几年不见,恩儿愈发有仙人之姿了!走,随我去后院,咱爷俩好好喝一杯!”
沈慕歌站在一旁,此刻倒是没人关注她,她好奇的打量季怀恩,也忍不住有几分羡慕修行之人御剑而行的洒脱模样。
季怀恩敏锐的捕捉到沈慕歌打量的目光,回了她一个淡淡的笑容,接触到他目光的一瞬间,沈慕歌突然觉得周身掠过一丝寒意。
季怀恩,对她有敌意!
旁边的管事这才回过神来,催促沈慕歌尽快离开。
“且慢。”
原本转身要走的季怀恩径直来到沈慕歌跟前,居高临下的看着她,然后,伸手拿走了她握在手里的玉坠。
“这等腌臜之物,不要带进我季家。”
话音落下,那玉坠在他手中瞬间化为了齑粉......

八月的天气,如同一个巨大的蒸笼,燥热难耐,空气中弥漫着沉闷的热气。
沈慕歌静静地站在树荫下,细密的汗珠悄然爬上她的额头,顺着脸颊缓缓滑落。
她望着眼前之人,有些意外。
“季公子怎么会在此?”
此时站在沈慕歌面前之人,正是昨夜讽刺她腌臜的季怀恩。
季怀恩的表情还如昨夜一般,带着一抹嫌弃。
“ 跟我走吧!”他言简意赅,话音刚刚落下,沈慕歌便顿感身体仿佛失去了控制,轻飘飘地悬浮到了半空之中。此时的她,就如同一个没有生命的人偶,不由自主地随着季怀恩朝着桃源山飞去。
沈慕歌就这么眼睁睁的看着季怀恩带她穿过结界,径直来到道场,然后像丢垃圾一样,把她扔在道场上,丢下一个木牌,转身就不见了踪影。
沈慕歌:......
就挺突然的......
她捡起旁边的木牌,上面写着一个“荐”字,木牌通体漆黑,很有分量。
周围有人投来好奇的目光,沈慕歌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,她这是莫名其妙被带到六宗大会了?还是被一个讨厌自己的人带来的?
“哪来的土包子,居然让季师兄亲自带来此处,还给了推荐令牌!”
几位女修来到沈慕歌面前,居高临下的打量她。
为首的女子一袭冰蓝色长裙,空灵而缥缈。墨发如瀑,肌肤胜雪,她神色冷峻,眼眸中透着一抹不易察觉的高傲,仿佛沈慕歌在她眼中不过是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。
她们身着的衣服质地光滑,那细腻的布料在阳光下闪烁着微微的光泽,精致的刺绣如艺术品般点缀其上,每一处细节都彰显着大宗门的雄厚底蕴。一眼望去,便知她们出身不凡,自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气场。
反观沈慕歌,一身粗布棉衣,显得格外质朴。那布料粗糙,颜色暗淡,没有任何华丽的装饰。再加上方才在半空中被狂风吹得如鸡窝一般的乱发,更显狼狈。
单论外表,她站在那些女修士面前,的确是相形见绌,无法与之相比。
沈慕歌收好木牌,站起身来整理一下衣衫,礼貌的施礼,“见过几位漂亮的姐姐。”
一位女修说道:“被季师兄推荐,想来是身手不凡,颇有天赋。”
沈慕歌微微低头,谦逊地说道:“姐姐谬赞了,我不过是有些许运气罢了。”
另一位女修却冷哼一声,满脸不屑道:“运气?这修行之路可不全靠运气,就你这副寒酸模样,能有什么真本事。我看季师兄定是看走了眼。”
沈慕歌闻言,心中略有不悦,但仍保持着礼貌,挺直脊背回应道:“这位姐姐所言差矣,修行之路虽艰难,但也并非只看外表与出身。我虽衣衫简陋,却也有一颗向道之心。”
那女修被沈慕歌反驳,顿时怒目而视:“大胆!你竟敢顶嘴,你可知我们是谁?我们乃是擎天宗的弟子,岂是你这等无名之辈可以冒犯的。”
沈慕歌毫不畏惧:“我敬你们是前辈,才以礼相待。但也请各位不要无端轻视他人。”
那女修士微微抬眸,眼神中满是冰冷与轻蔑。“哼,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。在这里,实力与地位才是说话的资本。你一个无名小卒,也敢在此与我们争辩?”
沈慕歌紧咬下唇,“我虽无名,却也不会任由他人无端羞辱。你们仗着大宗门的身份,便如此盛气凌人,难道大宗门的弟子都是这般不讲道理吗?”
其中一个女修上前一步,手中光芒一闪,一把利剑瞬间出现。“好个牙尖嘴利的丫头,今日就让你知道知道我们的厉害。”
沈慕歌眼神一凛,迅速后退几步,警惕地看着对方。“你们当真要以强欺弱吗?”
“以强欺弱又如何?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,只有强者才能生存。”女修说着,便挥剑向沈慕歌刺去。
为首的高冷女修士忽然眼神一动,她单手结印,一道蓝光从她掌心升起,化作一股力量化解了已到沈慕歌面门的飞剑。同时示意攻击沈慕歌的女修退下。那女修虽心有不甘,但也不敢违抗,只能狠狠地瞪了沈慕歌一眼,收起利剑退到一旁。
为首的女修缓缓向前一步,她微微扬起下巴,轻启朱唇道:“方才只是好奇季师兄第一次推荐的人,你莫往心里去,只是开个玩笑罢了。”说罢,她玉手轻挥,一道柔和的光芒瞬间笼罩住沈慕歌。
这光芒如同温暖的春风,轻轻拂过沈慕歌的身体,刚才那紧张的气氛也随之消散了不少。沈慕歌惊讶地看着女修,心中满是疑惑。她不明白为何对方突然转变了态度。
女修士首领看着沈慕歌那疑惑的神情,嘴角微微上扬,露出一个似有若无的笑容。“她们刚才只是想试探一下你的实力。若你能通过弟子选拔,我们很欢迎你加入。”她的声音虽然依旧清冷,但却少了几分敌意。
沈慕歌警惕地看着女修,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。她微微欠身道:“多谢姐姐们手下留情。”
领头女修微微点头,然后转身对其他女修说道:“我们走。”
说完,便带着一众女修转身离去。
沈慕歌看着她们远去的背影,心中的疑惑更深。她整理一下思绪,环顾四周,桃源山上,这一座巨大的道场宛如一座神圣的宫殿,静静地矗立在天地之间。
从远处眺望,道场仿佛与浩瀚无垠的天际融为一体。地面上雕刻着的各种神秘符文和图案,犹如古老的图腾。
十六根盘龙柱上雕刻着精美的飞龙图案,栩栩如生。
道场的外围,是一片郁郁葱葱的山林。偶尔有几只仙鹤从林间飞过,它们发出清脆的鸣叫声,回荡在山林之间。
此刻的道场中,一个苍老的声音打破了这份宁静。
“诸位,六宗大会马上就要开始了!”
这声音虽不高亢,却极具穿透力,瞬间传遍了道场的每一个角落。
沈慕歌只感觉道场上突然出现了很多人,不同的衣服大概代表了不同的宗门,六大宗门人自觉地在道场上找到了不同方位的位置就座。
沈慕歌瞥了一眼道场的某个角落,那里聚集着非六宗之人。她心下了然,自觉地朝那边走去。
刚刚站定,沈慕歌忽觉肩膀被人轻轻一拍。她旋即转头望去,刹那间,忍不住惊呼出声:“秦争?”

沈慕歌感觉自己似乎是陷入了梦魇,她很想睁开眼睛,很想动一动,但是仿佛有无数只手在紧紧的束缚着她的身体,让她动弹不得。
“一只丑陋的妖孽而已,妄想染指大神君,你也配?!”一道冷冽且饱含怨气的女声突然从她的耳边传来,近在咫尺,她甚至能感觉到对方呼吸间喷出的气息。
似梦非梦。
还没来得及仔细琢磨对方话里的意思,肩膀突然传来剧痛,似乎是什么利器穿透了她的皮肉,尖锐的疼痛如潮水般汹涌袭来。紧接着疼痛不断蔓延,从伤口处向四周扩散,眨眼间传遍全身每一个神经末梢,让她冷汗直冒。
“啊!”她忍不住痛苦地呼喊出声。
剧烈的疼痛刺激下,她终于睁开了眼睛,眼前是一个面目朦胧的女子,看不清长相,她的手正狠狠地按在沈慕歌受伤的肩膀上。
“妖孽,你不是挺厉害的吗?就这么被我轻而易举就控制了,真是废物!呵呵,这轮回钩的滋味怎么样?我要让你的魂魄撕裂成一片一片,永世坠入轮回,看你还怎么勾搭神君!”她语气癫狂,掩饰不住内心的兴奋与得意。
沈慕歌觉得血液不停的从肩膀汩汩流出,整个肩膀沉重得如同挂着千斤巨石。
“不要在这废话了!赶紧挖了妖丹,我们还有其他任务!”
另外一个男人的声音传来,沈慕歌却没有力气去看他在哪里。
紧接着,腹部又传来一阵尖锐的巨大的疼痛,如同千万把利刃同时刺入,沈慕歌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在飞速流逝,如同决堤的洪水般无法阻挡。
她的意识开始模糊,眼前的景象也变得扭曲起来。渐渐的整个世界都陷入了无尽的黑暗与绝望。
再次睁开眼睛,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光晕,沈慕歌闭上眼睛,缓冲了一会,这才慢慢适应。
望着烟青色的纱帐,她有些分不清今夕何夕,只有腹部似有若无的钝痛,提醒她方才的确是做了一个梦。
这个梦,重复了十年。
门外嘈杂的说话声音将她的意识重新拉回现实。
屋外的人你一句我一言,听不清在说什么,她抬头揉了揉额头,每次出现这个梦,都会让她头疼。
她叫沈慕歌,生活的村子名竹叶村,村子如其名一般,青山环抱,翠竹摇曳,溪流潺潺,民风淳朴,宁静祥和。
但她的存在是个例外。
因为她半人半妖!
这个世界是不欢迎妖怪的。
刚出生时,被村里人嫌弃排挤,差点被他们溺死在粪坑里,是她柔弱的娘亲护下了她的性命。
她从未见过这一世的父亲,被村民排挤的她很小就担起了养家糊口的责任,每日避开村民上山砍柴、拾菌子、打猎、采药草。
辛辛苦苦长到了十六岁,家里终于有了一些积蓄,但是娘亲的身体却每况愈下,缠绵病榻。
她整理好衣衫,深吸一口气,起身推开房门。
第一眼映入眼帘的不是院里的花花草草,而是村里赵狗剩他娘那满是褶子还一脸凶相的脸。
“噢哟哟哟,小妖精终于敢出来了!乡亲们,快来看呐,就是这丫头片子咬死了我家的鸡啊!哎哟,可怜我们娘俩就靠这几只鸡生蛋卖点钱,这下可怎么办哟~乡亲们可要给我们评评理~”
狗剩娘一手拎着两只死去的鸡,一手拍着大腿,加上泫然欲泣、悲痛万分的表情,收获了她身后一群看热闹村民的一波同情。
沈慕歌对这个人再熟悉不过了,是村里出了名的悍妇,蛮腰一叉立,怒目似铜铃,粗俗无礼数,蛮横不讲理。
她们之间的梁子,还得追溯到沈慕歌十岁那年。
沈慕歌虽然是个半妖,但是生的标致,明眸皓齿,粉雕玉琢,小小年纪就是个美人胚子。
多年来,村里人虽然排挤她们母女,但是见沈慕歌并不伤人,渐渐地,村民对她的敌意就少了一些。加上她生的漂亮,自然也有人惦记。
狗剩娘就是其中之一。
她想让沈慕歌嫁给她儿子,上门提了三回,慕歌娘不同意,皆是断然回绝。
因为狗剩是个傻子。
狗剩娘霸道惯了,觉得能有人娶这个半妖就不错了,还不识抬举,心里就生了怨恨。
这几年,时不时地就想上门找点茬子。
这不,今天就得了这么一个机会,呼啦啦招呼来半个村子的人。
见沈慕歌推门出来,一个瘦弱的身影挡在她面前,是她的娘亲。
“赵嫂子,我家歌儿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,凡事讲究证据,你莫要来污蔑!”
狗剩娘闻言差点蹦起来,满脸愤怒,指着沈慕歌尖声道:“污蔑?这谁人不知谁人不晓你女儿是个妖怪!这些年妖怪在天耀国祸害了多少人,你们都听说过吧!昨天我就看她在我家门外待了很久,定是你咬死了我家的鸡!”
沈慕歌站在她娘亲身后,忍不住笑了。
昨天她的确在狗剩家门外待了一小会儿,只是因为偶然路过,看到狗剩一个人在院子里吃窝头,差点噎死。
狗剩虽然是个傻子,但是他是个善良的傻子,平日里从不伤害任何人和任何动物。
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人道主义精神,她多停留了一瞬。
但是狗剩命大,虽然满脸涨的通红,好在最终咽下去了,没用她出手。
就这么一个小插曲,被狗剩娘看见,拿来做了文章。
“赵大娘,你说这鸡是被我咬死的?可确定?”
沈慕歌指了指狗剩娘手里的死鸡,没有半分慌张。
“这还用说!本来好好的,一晚上全死了,肯定是你趁我们不注意,昨晚给咬死了!”
狗剩娘把两只鸡高高拎起,特意在身后的村民面前展示了一圈儿!
“你们看看呐,我家就这两只鸡,全死了!”
狗剩娘的动作成功吸引了一波注意力,有几个看热闹的村民上前打量两只鸡,似乎是想看看鸡是不是真的被咬死的。
有几个不明事理的妇人也在小声的议论。
“啧啧,妖怪是改不了本性的!”
“我早就说嘛,她娘瞧着老实,实则风骚的很哩!也不知道从何处勾搭个妖怪,竟生出这么个孩子!”
“先祸害鸡,下一步是不是就开始祸害人了?”
......
周遭叽叽喳喳的议论声此起彼伏,沈暖的视线越过这些人的身影,落在了蹲在大门口抽旱烟的一个男人身上。
此人是村里放羊的李古,个头不高,皮肤黝黑,平日里话不多,但是为人处事颇为公道周全,在村里威望很高。
今天能在这出现,绝对是因为他惧内,且他媳妇又是个极其爱凑热闹的人。
沈慕歌冲他挥了挥手,“李叔,劳烦您过来给做个验证。”
李古扭过头,见大家都在看他,就掐灭了烟头,起身走了过来。
“丫头,你要验证什么?”
沈慕歌对李古躬身行礼,语气恭敬:“李叔,您是咱村里最正直公道的人,您的话可信度高,请您过来,是想让您看看赵大娘家的鸡真的是被咬死的吗?”
李古点点头,从狗剩娘手里接过两只鸡仔细检查了一番,然后朗声道:“这两只鸡身上未见任何伤口,并不是被咬死的!”
闻言,有人欢喜有人忧。
慕歌娘暗暗松了口气。
狗剩娘指着两只鸡,非常不悦:“李古,你可看清楚了,我这两只鸡明明是被咬死的!”
李古摇摇头,“鸡冠暗红,口鼻有脓液,羽毛杂乱,实为瘟疫致死。”
李古的验证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可,狗剩娘底气不足,还想再挣扎一下:“我家鸡一直好好的,说不定是她施了什么妖法,招来了瘟疫!”
此时有一个人穿过围观的人群,来到狗剩娘面前,二话不说就给了她一巴掌。
“丢人现眼的东西!赶紧给我回去!”
来人是狗剩爹赵长纪,狗剩娘作天作地,唯独不敢在赵长纪面前作。
赵长纪识得几个字,在镇子上做了一名文书。今日不知怎的突然回家了。
狗剩娘此刻在自家男人面前,不敢吱声。
赵长纪转身对沈慕歌母女道歉:“家有愚妇,给二位添麻烦了!”
慕歌娘摆摆手,“赵大哥,嫂子也是一时心急,无妨的。我家歌儿虽然身份特别,但是从不做那等腌臜事!日后再有人乱泼脏水,我定不饶她!”
慕歌娘的话是说狗剩娘和在场的所有人听的,有几个妇人闻言脸色明显不悦。
沈慕歌都看在眼里,她们诋毁她无所谓,但若是欺负她的娘亲,她也绝对不会惯着她们。
赵长纪带着狗剩娘快速离开,围观的人群也就散了。
不远处依稀传来狗剩的声音:“吃鸡腿!嘿嘿!吃鸡腿!”

女人大多都是喜欢好看的男人,沈慕歌亦如此,她只是单纯的感叹与小女孩儿这几个哥哥的美貌。
大哥身形挺拔如松,一袭深蓝色长袍更显沉稳大气。他剑眉斜飞入鬓,眼眸深邃如夜空中的寒星。高挺的鼻梁下,薄唇微微上扬,带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。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束起,几缕发丝垂在额前,更添几分洒脱不羁。
二哥身着月白色长袍,气质温润如玉。他的眉眼弯弯,犹如春日里的暖阳,让人倍感亲切。眼睛是清澈的琥珀色,仿佛藏着无尽的温柔。他的面庞线条柔和,皮肤白皙细腻,嘴角总是噙着一抹淡淡的微笑,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。
三哥则穿着一身火红色的劲装,充满了活力与张扬。他有着一头利落的短发,微微上扬的眼角带着一丝狡黠。浓眉大眼,五官轮廓分明,犹如精心雕琢的雕塑,散发着强烈的男性魅力。
四哥身着淡紫色长袍,优雅而神秘。他的长发如墨般倾泻而下,发间点缀着几缕银色丝线,更显华贵。他的眼眸是神秘的紫色,高挺的鼻梁和微微抿起的薄唇,让他看起来既高贵又冷傲。
这几位各有千秋的帅气男人,此刻正围坐在沈慕歌身边,端茶倒水,好不殷勤!
沈慕歌哪里经过此等场面,一张小脸红的发烫。
没过多久,三哥便端来满满一桌子佳肴,色、香、味俱佳。小女孩紧挨沈慕歌坐着,绞尽脑汁地夸赞着自己的哥哥们,那模样,恰似一位老母亲对自家孩儿恨嫁时的急切之感。
用过饭后,哥哥们交换了一下眼色,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。
大哥首先起身,走到沈慕歌身边,微微俯身,磁性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:“慕歌姑娘,夜色正好,可否随我去花园一游?”
沈慕歌本想拒绝,但想着人家辛苦的招待自己,断然拒绝有些不礼貌,就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。
花园中,月光洒下,宛如一层银纱覆盖在大地上。
大哥的身影在月色下显得更加迷人,他高大挺拔的身姿被月光勾勒出完美的轮廓。
大哥微微抬起一只手,轻柔地将沈慕歌耳畔的一缕发丝拨到耳后,指尖若有若无地划过她的脸颊。温柔地说道:“慕歌,你看这夜色多美,留在我们身边吧,这里有你想要的一切。你可以尽情享受荣华富贵,我们会一直陪伴着你,让你不再孤单。”
沈慕歌看着大哥那英俊的脸庞,听着那温柔的话语,脸颊又不自觉地灼烧起来,她轻轻咬了咬嘴唇,说道:“大哥,这一切太过美好,美好得让我觉得不真实。我只是一介凡人,何德何能拥有这一切呢?”
大哥嘴角微微上扬,露出一抹迷人的笑容,他伸手轻轻抬起沈慕歌的下巴,让她直视自己的眼睛,拇指轻轻摩挲着她的下巴。说道:“慕歌,你绝非平凡之人。你的善良、勇敢,在这世间独一无二。你值得拥有这一切美好的东西。”
这时,二哥也走了过来。他手中拿着一朵娇艳的花朵,微笑着递给沈慕歌:“这花正如姑娘一般美丽动人。”
二哥的笑容如同春日里的暖阳,让人倍感亲切。他的眼睛是清澈的琥珀色,仿佛藏着无尽的温柔。
沈慕歌接过花朵,闻着那淡淡的花香,试图让自己尽可能的保持清明。
二哥轻轻地靠近她,在她耳边低语:“慕歌,和我在一起吧,我会带你去看世间最美的风景,给你最温柔的呵护。”
说着,二哥轻轻握住沈慕歌的手腕,将她的手抬起,握在掌心。
沈慕歌红着脸,想把手抽出来,无奈对方握的太紧,她只能微微低下头说道:“二哥,多谢你的好意,但是我......”
二哥打断她的话,温柔地说道:“慕歌,不要犹豫,放下所有的顾虑,留在这里是最好的选择。”
二哥望着沈慕歌,眼神中满是期待。
接着,三哥和四哥也纷纷加入。
三哥带着沈慕歌来到花园边的草地上,展示着自己的武艺。
他的动作矫健有力,充满了阳刚之气。一套拳法打下来,行云流水,虎虎生风。
三哥停下动作,走到沈慕歌面前,眼神中满是自信和热情,他一把拉起沈慕歌的手,说道:“慕歌,留下来吧,我会保护你,让你永远安全。我们可以一起闯荡江湖,体验这个世间的刺激冒险。”
沈慕歌看着三哥那充满活力的样子,微笑道:“三哥,你的勇敢和活力让我佩服,可我还有自己的路要走。”
三哥紧紧握住她的手,坚定地说道:“慕歌,你的路可以和我们一起走。”
四哥则用他那神秘的紫色眼眸凝视着沈慕歌,轻声诉说着美好的未来。
他缓缓走到沈慕歌身边,微微低下头,在她耳边轻声说道:“慕歌,留在我身边,我会给你无尽的惊喜。我们可以一起探索未知的世界,寻找属于我们的幸福。”
说着,四哥轻轻揽过沈慕歌的肩膀,让她靠在自己身上。
沈慕歌推开他,柔声道:“四哥,我不能就这样放弃我的责任。”
四哥微微皱眉,伸手轻轻抚摸着沈慕歌的脸颊,说道:“慕歌,责任可以暂时放下,幸福才是最重要的。你的家人定然不会让你去冒险,他们只想看见你幸福。”
沈慕歌在哥哥们的轮番攻势下,有一瞬间在心底升起了一丝欲望。留在这儿生活,享可以受着无尽的财富和美男的陪伴。她可以穿着华丽的服饰,被哥哥们簇拥着,过着奢华的生活。她不再需要去闯危险重重的妖域,不再需要面对生死不定的未来。
但是她也同时告诫自己,这只不过是试炼而已,是的,从带着女孩在路上看到金银珠宝时她就明白了,这是第二关的试炼,金钱和欲望,是很多人跨不过去的门槛儿。
“各位兄长的好意我心领了,但我不能留在这里。我有自己的路要走。”沈慕歌坚定地说道“此处美如仙境,的确容易让人沉沦。但是我不属于这里。”
哥哥们看着她那坚定的眼神,只能无奈地叹了口气。
刹那间,沈慕歌感觉眼前的一切都开始扭曲,她被某种力量倒退着吸走,小女孩,哥哥们的身影渐渐模糊,消失不见。
巨大的吸力将沈慕歌甩到了硬邦邦的地面上,凸起的石头咯的她屁股痛。
还没等她反应过来,忽然觉得耳边传来一阵灼热的气息,夹杂着一丝腥臭。
她慢慢扭头望去,一个巨大的蛇头就这么突然地出现在她旁边。沈慕歌呼吸一滞,感觉心跳都停了半拍。
她就地一个翻滚,起身撒丫子就跑!
她面前全部都是崎岖难行的山路,若不是往日里她没少翻山越岭采山货,这会儿恐怕早已入了蛇腹。
饶是如此,沈慕歌依然能听见身后沙沙的声音紧随其后。
这个试炼之地,天气炎热,硕大的太阳挂在苍穹,炙烤着万物。
沈慕歌跑的汗流浃背,就在被大蛇追上的一瞬间,沈慕歌感觉身子蓦然下坠,掉入了洞窟之中。
不多时,洞内传来一声惨叫:“啊!!!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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